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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金待遇,能否继续存续劳动关系?

发表时间:2023-07-13

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仍有劳动能力的人们来说,是否能继续存续劳动合同关系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本文将从法律、经济和社会角度探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是否能继续存续劳动合同关系的可行性与影响。

第一部分:法律层面的考量

1. 劳动法规定: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劳动合同终止。按照这一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一般不可以继续存续劳动合同关系。

2. 异常情况:在特殊情况下,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或企业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可以允许劳动者继续存续劳动合同关系。例如,紧缺人才、特殊技能或企业急需的情况下,可以延长劳动合同的存续期限。

第二部分:经济层面的考量

1. 养老金支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通常可以享受养老金待遇,这是一种经济上的保障。如果继续存续劳动合同关系,可能无法同时享受养老金和工资收入,对个人经济状况会产生一定影响。

2. 用人成本:对于企业来说,继续雇佣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可能会增加用人成本。这包括养老金缴纳、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的增加,以及员工工资的调整等。

第三部分:社会层面的考量

1. 就业机会:允许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继续存续劳动合同关系,可以为他们提供继续就业的机会,充分发挥他们的劳动能力和经验。

2. 人才流失:如果不允许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继续存续劳动合同关系,可能会导致人才流失。特别是在某些专业领域或技术岗位上,一些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仍然具有重要的经验和技能,继续雇佣他们有助于保持人才队伍的稳定。

在法律、经济和社会层面进行综合考量后,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一般不可以继续存续劳动合同关系。

2. 在特殊情况下,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或企业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可以允许劳动者继续存续劳动合同关系。

3. 继续存续劳动合同关系对个人经济状况和企业用人成本有一定影响,需要进行合理的经济调整。

4. 允许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继续就业有助于提供就业机会和保持人才队伍的稳定。

最终决策应综合考虑法律、经济和社会因素,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安排。政府可以根据国情和需求,制定相应的法规和政策,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仍有劳动能力的人们提供更多的选择和支持,以实现个人和社会的双赢。但实际上最终有部分工作单位。也可以继续聘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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